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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101-00061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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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政策】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14:52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上每户补助最低不少于600元、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四、各村“一卡通发放表于2021114日前报乡应急办(联系人:钱起鹏,联系方式:0563-4660001)。

附件:1、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

2、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灾款一卡通发放表。

202115

南极乡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行政村

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

备注

全乡

合计

45

1

杨狮村

5.5

2

永宁村

8

3

龙川村

10

4

南极村

11.5

5

梅村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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