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洪涝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676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今年洪涝灾害期间应急救助、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二、应急生活救助资金实行一次性一卡通打卡发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按重建进度分步实施,即基础完工补助50%、完工验收再补助50%,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重点保障因灾倒损房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乡镇、街道“一卡通”发放表于2020年8月7日前报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质保障科。
附件:宁国市2020年洪涝灾害省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2020年7月27日
抄送:市财政局
宁国市2020年洪涝灾害省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乡镇、街道
倒房重建补助资金(万元)
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
合计(万元)
1
河沥溪街道
2
4
西津街道
3
南山街道
汪溪街道
5
竹峰街道
6
梅林镇
7
中溪镇
8
宁墩镇
9
南极乡
10
万家乡
12
11
仙霞镇
云梯乡
13
霞西镇
14
甲路镇
15
胡乐镇
16
港口镇
17
方塘乡
18
青龙乡
合计
24
56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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