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修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救办〔2020〕1号)下达的重建任务和重建检查验收情况,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上报确定的重建对象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
四、各地一卡通发放花名册于12月15日前报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附:2020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0年12月11日
抄送:市财政局
宁国市2020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分配表(第二批)
序号
乡镇、街道
分配金额(万元)
备注
1
万家乡
10
2
中溪镇
7
3
仙霞镇
4
霞西镇
5
梅林镇
6
河沥溪街道
合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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