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委和审计局《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财〔2019〕128号)文件的规定,经各乡镇、街道对各有关奖补对象2020年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在乡镇所在地公示一周。同时,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专人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组对所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查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市财政联系人:刘铭 联系电话:4016253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向泽文 联系电话:4022500
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胡亚廷 联系电话:4017433
宁国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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