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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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0-12-24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4 11:56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解读

一、分配对象分配对象为年度审核通过,纳入保障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根据特殊群体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综合评定的家庭的给予优先保障。

二、房源分配。市房管中心根据空闲房源的数量、地点、层次、申请分配户数、申请家庭人员现状等情况将房源分配到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保障对象房源分配工作。

三、房屋配租。配租采取综合评定和随机摇号两种方式进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采取综合评定方式分配,除此之外的一般轮候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配租。配租中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最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应保尽保,配中但放弃租赁配中房屋的家庭,三年内不得参与实物分配。

四、分配程序1、登记。申请人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配租意向,可根据申报家庭的人口数量、代际关系选择户型,申请人为单身人士或属于夫妻关系的两人户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居室户型,其他申请人可选择两居室户型,每户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各社区居委会就辖区内有分配意向且属于本次分配范围的轮候对象给予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所在街道办事处。2、分配。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对有分配意向且属于本次分配范围的轮候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或综合评定形成分配意见和结果。配租结果应在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上报市房管中心。3、公示。市房管中心将配租结果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社区居委会等处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4、签约。配中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对象凭《配租确认通知书》在30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签订《宁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逾期未签订租住协议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附:

不得参与2021-2023年度公租房分配人员名单

姓名

社区

原因

其他

1

陈*国

桥东

未办入住

2

潘*珍

北园

入住3个月退房

3

胡*东

创业

入住1个月退房

4

吕*

凤凰

未办入住

5

刘*寿

城中

未办入住

6

胡*明

北园

未办入住

7

汪*兵

白云

未办入住

8

朱*海

创业

未办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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