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中给予优先分配。
1、重点优抚对象;2、65周岁以上孤老;3、重大疾病;4、最低收入家庭;5、环卫、公交行业困难群体;6、四级及以上残疾;7、棚户区改造户;8、失独家庭;9、地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10、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转业军人;11、见义勇为人员;12、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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