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民:
您的来信我局已经收到,现就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依据《宁国市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乡镇进城就业人员和外地来宁工作人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8月29日上午在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接待了你和陪同亲属,告知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并详细了解了你的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根据了解的情况,告知了因户籍和月收入超标等原因,你户暂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特此答复。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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