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统称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适用本办法。清单实行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的规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2020年未对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进行集中调整,我局也未对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故我局仍延用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本),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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