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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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征求意见】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1
【征求意见】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1-11 21:05 来源:云梯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

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761234,邮箱:94134941@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关于调整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89号)、《宁国市物价局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服201746号)、《安徽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2012〕131号)和《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我乡在参照毗邻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水平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乡中心公墓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云梯畲族乡中心公墓收费标准:

  1. 、老墓区

  1. 单穴:2000元

  2. 双穴:3500元

  1. 、新墓区

  1. 单穴(C区一排): 3000元

  2. 双穴(C区二至五排):5100元

  3. 双穴(C区六至十排):5600元

    以上新老墓区收费内容为墓穴墓碑、墓地总费用。

    (三)、生态墓区

    对采取树葬、花葬等节地安葬的,免收墓穴费用。

  1. 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制度,向丧户发放公墓证,提供收费结算清单以及规定的票据,墓穴使用及收费情况每季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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