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宁国市结合自身实际,于2020年10月13日制定印发了《宁国市水阳江干流禁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坚持把修复水阳江干流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有针对性的禁捕政策,有效恢复水阳江干流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功能恢复。
根据方案部署,宁国市水阳江干流(宁国市东津河与西津河交汇处以下宁国境内河道),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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