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宁国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大润发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法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健康。
《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下发文件,组织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条例》宣贯工作,为下一步依法监管打好基础,增强公众对化妆品的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意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将《条例》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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