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环境事故发生。
二、起草过程
部门拟定初稿,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办公室正式发文。
三、工作目标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环境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规范运行台账记录,并加强对外排废水的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二)各医疗机构要按规范贮存、转移医疗废物,杜绝因医疗废物不规范贮存、转移、处置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
五、有哪些创新举措?
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到位,按规范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处置预案,经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备案。
六、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切实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并按时完成2020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上传工作。
解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凤雨洁
联系方式:4017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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