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哪些是“九小场所”?
1
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
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
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4
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
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
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
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
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
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九小场所”有哪些安全隐患?
“九小场所”三提示
进入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时,请您注意消防安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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