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17 11:53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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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9.62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109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0亿元。
力争到2025年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20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二、工作举措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强化分类指导,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0家。
2.实施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对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速前10位,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20亿,占GDP比重达到3.2%。
3.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坚行动。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牵鼻子”“卡脖子”等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对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创新政策支持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给予配套奖励。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以上。
4.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引导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加强与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公共研发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耐磨铸件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电子元器件特色产业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80家以上。
5.实施孵化体系升级行动。高标准打造“宁国智谷2.0版”,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长三角区域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模式为契机,加大专业化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等平台建设。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家。
6.实施“科创飞地”建设行动。探索建立“总部+生产基地在内、研发机构在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园区、企业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对高校院所来我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扶持。力争到2025年,市域外研发机构达20家以上。
7.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鼓励企业以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相互参股、共建实体等形式,共同推进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力争到2025年,建立各类产学研合作的企业突破300家。
8.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行动。借助“长三角城市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强化精准对接,吸引域外成熟团队落户。修订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根据对团队及其项目的综合评定情况,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分别给予支持。力争到2025年,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达40家以上。
9.实施创新氛围营造行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十佳”企业评比、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举办企业家创新思维培训、企业创新工程师培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鼓励企业或创新团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创新能力倍增专项工作组
组 长:邱型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潘志胜 科技局局长
鲍 俊 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成员: 高广传 发改委副主任
汝金豹 经信局党组成员
陈新爱 财政局副局长
俞铁梅 人社局副局长
王 平 住建局总工程师
胡曙光 商务局副局长
张年旺 卫健委党委委员
张树林 经开区基地办负责人
陈称星 税务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2.负责做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摸底等工作;
3.负责各类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创建工作;
4.负责科技企业奖励资金兑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