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促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规范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稳步推进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
分离、分账管理”,促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规范运营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据宣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权责关系,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明确村委会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职能,按照先行试点,稳慎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方向。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基层组织治理体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功能分离、分账管理”工作。坚持职责分离不分家,保持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功能分离、账目分设、人员统一、相互协同的有机整体,村委会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委会的运行提供物质保障。
(三)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
(四)坚持稳慎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三、重点任务
(一)职责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总)支部要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1、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开展司法、计划生育、民政、农业、文化体育、统计等行政事务。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要职能: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经营情况;经营和管理本社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出本社“三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提出本社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各类事项等,为村民委员会的有效运转提供物质保障。
(二)资产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集体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包括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等资产,所有集体资产(包括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登记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在实施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中依法依规确权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统一运营、维护和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货币资金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分别划归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管理和使用。
(三)账目分设。账目分设是指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分离后,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经费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
村民委员会在没有明确其执行的会计制度之前,暂时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管理方式不变。账套名称为“***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二类:收入类一级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和其他支出。
新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新建账套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开银行账户,必须在已接入管理平台并实现“银村直联”的金融机构中选定(名单附后)。每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纳入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综合平台统一管理(新中大系统)。
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两类: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 收支二级科目参考上级相关要求设置。
(四)人员管理。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同步选举产生,同步换届,村“两委一社”班子成员依法依规交叉任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确因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需要,经民主程序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可以实施聘请职业经理人制度。
四、基本程序
实行“功能分离、分账管理”要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党组织领导实施。
各村在清产核资和账务核算的基础上,制订“功能分离、分账管理”方案,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街道)批准后实施。乡镇(街道)农经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账目建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立市级指导、乡镇主导、村具体实施,组织部、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经费给予保障并进行监管;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地依法加强村民委员会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创新。
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分账管理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的指导,加强农经管理体系建设,充实农经工作力量。
(二)经费保障。市、乡(镇、街道)财政要加大对村民委员会基本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村级办公经费、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公益支出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谁下达任务由谁承担工作经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取的公积公益金可用于村集体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村委会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可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同意后解决。
(三)制度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坚持统筹兼顾,规范各项支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科学建立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统筹长远和增加分红,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发展经营性项目,增强造血功能;根据效益决定分配原则,逐步增加股民的分红收益。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与绩效管理挂钩。鼓励创新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民主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完善合作社章程,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监督保障。落实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履行好财务管理监督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三资”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乡(镇、街道)要定期开展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督查和财务审计监督,及时解决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综合平台“银村直联”
项目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共 14 家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旌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宣州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