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切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乡[2021]94号)《宁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指标的通知》及(宁综改办[2016]8号)《宁国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规程》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三年滚动项目予以上报,恳请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附:港口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申报(三年滚动项目)表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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