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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104-00037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配标准】南极乡2021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6 10:10
【分配标准】南极乡2021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1-04-06 10:10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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