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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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87M/202102-00047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2-01
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15:31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客货运企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运工作十分重要。交通运输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2021年春运将从128日开始,3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我市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突发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根据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立宁国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献平

副组长:程绍忠、张宏友、周毅芳、任先泽、郑曌起、杨克志;

成员:周垦新、王徽、刘宏胜、宁浩、陈华、张骏、吴佳、郑光耀、陆太平、汪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周垦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徽、宁浩为副主任,负责春运暨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客货运企业)

(二)科学研判春运形势。2021年春运期间,我市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将减轻,高铁、民航出行比例进一步提高,小客车、私家车出行明显增加,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客运安全及疫情防控风险等需要高度关注。(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客货运企业)

(三)健全协调有力的春运工作机制。系统各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春运工作牵头部门要抓好综合协调,动态研判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形势变化,及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系统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局防控领导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客货运企业)

二、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1、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行)事业发展中心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各汽车站、客运码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安康码”查验,加快推动“安康码”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提示旅客佩戴口罩,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安排备用车辆,做好突发客流应急疏运准备,并结合站点客流变化情况,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转运旅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2、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做好健康信息登记,严禁中途违规上下客,引导旅客分散就坐。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3、各单位要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细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查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化公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青龙湾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违法违规客运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同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切实防范和消除春运安全风险。要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水上交通、渡运的安全监管,严查实名制购票、“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规定落实,持续深化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跨区域违法违规客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非法营运、超员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及农村客运班线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运营调度安全管理和行车调度系统、信号系统等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维护以及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做好恶劣天气、乘客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尤其要加强城乡公交安全监管,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快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盯防,突出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极端天气防风防潮防寒防滑措施,严禁岁末年初工人流失时超能力、“拉郎配”作业,严防高处坠落、坍塌、爆炸、起重伤害、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要开展辖区道路风险排查和涉路施工摸底,及时消除严重影响路网运行的病害和隐患,指导施工单位规范现场标志标识;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的巡查,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4、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行)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加强冷链物流企业排查力度,做好冷链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做好驾驶员健康检查、车辆消杀台账备查等制度,同时督促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等措施。(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各客货运输企业)

(五)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配合单位:合客公司、国泰公交,各农班、出租公司、冷链及物流运输企业)

(六)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局属各单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各单位要完善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预案。(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

(七)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一切客运服务。(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客货运企业)

(八)切实加强运力保障。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客货运输企业)

(九)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就地过节。鼓励公路建设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各客货运输企业)

(十)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青龙湾水运公司要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客运站场、旅游码头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当前,新冠疫情散发、极端天气不确定性和出行需求增长交织,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在叠加累积,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运输企业效益下滑,可能存在利用春节春运多拉快跑、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要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警醒。公路事业发展要完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警示桩、标志牌、减速带、凸面镜、爆闪灯等安全设施,切实改善路域环境和通行条件(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十一)做好道路疏堵保畅。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牵头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三、努力打造便捷出行环境

(十二)客运公司要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延长网站服务时间;健全候补购票功能,维护网络购票秩序;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道路客运要积极开展定制服务,推广电子客票,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客运公司、国泰公交)

(十三)客运站场、码头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站场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旅客应急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要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精神,全面发放告知书,全面签订承诺书,督促开展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推动企业知责履责负责尽责。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上路执法、非现场执法、大数据分析精准执法等措施,加大春节春运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两客一危”动态监管系统抽查,及时核查外地、相关部门转办抄告信息,督促运输企业确保监控设备稳定使用、在营车辆100%上线、视频监控人员足额配备全程在岗、驾驶员违规驾驶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要强化综合监管措施落实,执法大队要结合执法检查情况,依法依规落实约谈、挂牌督办、停业整顿、取缔关闭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各客货运输企业)

(十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安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牵头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客运公司、国泰公交)

、努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十五)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十六)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十七)强化工作督查督导。系统各单位要在组织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落实春节春运安全生产措施的督查督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赴基层、赴企业、赴一线督查督导,重点督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春节春运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预防预控措施部署情况、应急值守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和春节春运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局办公室将结合春运安全检查,对系统各单位贯彻部署和春节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决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同时保证一线值守待命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迅速实施有效抢险救助,切实营造春节春运期间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环境。(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系统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春运”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落细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



2021年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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