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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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1-25
【面向公众】《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9:51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209060,邮箱:xianxiazhen@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仙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关于印发《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

集中安葬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的通告》

中共宁国市仙霞镇委员会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2021125

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

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仙霞镇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殡葬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及《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开展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6〕113号)、《〈宁国市2019年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七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9〕31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确保实现新增骨灰100%进公墓目标,根据仙霞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教育引导、政策驱动、综合治理原则,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杜绝滥建乱葬,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更新殡葬观念,进一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文明殡葬、生态殡葬新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工作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如下:

组长:史朝华

长:童卫国

常务副组长:

长:胡平凡、刘道林、李光华、许旸、舒家明、卢苇、欧阳慧君

员:镇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下设七个包保工作组:

龙亭村包保工作组组长:胡平凡

员:汪晓友、李兴国、余国斌、朱胜兵、兰月蓉、张璐、刘辉

盘樟村包保工作组组长:刘道林

员:王隆璋、刘学清、曾强、姚旭霞、胡欣、谢洁

孔夫村包保工作组组长:欧阳慧君

员:王欣宇、闫超、黄栋梁、张义梅、袁华、杨鑫

仙霞村包保工作组组长:舒家明

员:焦中友、潘有良、金军军、陈静、沈盼、张俊玥

杨山村包保工作组组长:

员:李文进、钱坤、徐俊、王健、刘梦、丁荣茜、李红阳

龙门村包保工作组组长:

员:蒋嵩、熊秉宸、施汉俊、桂芳荔、张俊、赵静

石岭村包保工作组组长:

员:洪伟光、江成、程聪、聂军婷、杨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旭霞、桂芳荔任办公室副主任,聂军婷、金军军、蒋嵩、杨潇为办公室成员。

(二)成立殡葬联合执法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童卫国

副队长:舒家明、梁

员:王孝辉、姚旭霞、桂芳荔、李文进、王隆障、潘有良、陈静、蒋嵩、金军军、杨凯、程聪、王涛以及各村两委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仙霞镇辖区范围内一律严禁建造新墓穴;所有老坟不得进行扩建及豪华装饰,鼓励平坟或将老坟拆除并将骨灰移至公墓,破损严重确实需要维护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经镇、村工作组现场查看同意后,确定维修标准后方可动工。自2021年2月1日(含当日)起火化的新增骨灰一律进公墓集中安葬,在市殡仪馆寄存的骨灰领回后视为新增骨灰一律进公墓集中安葬。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出现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推行公墓内生态安葬,在公墓内,鼓励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葬。

  (二)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各村要严格按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9〕8号)文件要求,抓好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养护及管理工作。各村要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在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收费价格和举报投诉电话,销售时出具合法结算票据。公益性公墓财务应纳入农村“三资”财务管理,单独设置会计科目,“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用。收取的费用用于公墓建设、管理和维护,严禁挪作他用。财务收支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方式定期向村民公开。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要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销售、安葬档案,对墓区、墓穴进行编号登记,对入墓安葬档案永久保存,严禁丢失、损坏。

(三)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各村要广泛宣传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土地、林业等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党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建立骨灰管理台账,及时跟踪管控、处理和报告滥建乱葬等违规行为;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无违规安葬和新建墓穴等事件发生。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片村干为殡葬信息员,具体负责包片村组的殡葬信息上报工作,镇包保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四、政策保障

1、对新增骨灰安葬在经上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骨灰堂)内,给予1000元惠民殡葬补贴。

2、对骨灰采取水葬、撒散以及在公墓内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绿色生态安葬奖励2000元(本项奖励和惠民殡葬补贴同时享受)。

3、新增骨灰(有老坟夫妻双方已安葬一人且不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在村级公墓集中安葬,自愿将老坟迁至公墓内与新增骨灰合葬的给予1800元补助。

4、2017年1月1日以前所建活人墓(未安葬骨灰的)主动拆除的给予1500元/座的拆除补助。

5、规划控制区域内确实有碍观瞻的旧坟经个人申请,镇、村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迁移到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单穴1800元、双穴2300元标准给予补助。

6、对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旧坟,采取绿化、深埋处理的,给予200元/棺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工作组、各村要按照联村包保原则切实担负起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联合执法队要切实发挥作用,服从安排,统一调度,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各种不法行为。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在各自然村或村民组明确一名信息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向村委会通报死亡人员的丧葬信息、丧葬选址情况;各村负责做好辖区内丧葬家属的思想工作、现场察看核实殡葬地点,防范和及时制止滥建乱葬行为的发生;对辖区内的墓地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制止扩建、硬化坟头的现象发生;建立殡葬管理工作台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的殡葬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建立合理的考核和督查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规划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村、镇直有关部门既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正面引导。要认真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实行联村包保责任制,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镇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宁国市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发〔2017〕22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不积极参与工作和导致亲属或其他人员出现上述情况的,由镇纪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

集中安葬的通告

仙霞镇全体党员及群众:

滥建乱葬专项整治是我市社会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和深刻变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开展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6〕113号)和仙霞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镇全面实行新增骨灰进公墓集中安葬工作通告如下:

1、仙霞镇辖区范围内一律严禁建造新墓穴;

2、所有老坟不得进行扩建及豪华装饰,鼓励平坟或将老坟拆除并将骨灰移至公墓,破损严重确实需要维护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经镇、村工作组现场查看同意后,确定维修标准后方可动工;

3、2021年2月1日(含当日)起火化的新增骨灰一律进公墓集中安葬,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

4、在市殡仪馆寄存的骨灰领回后视为新增骨灰一律进公墓集中安葬。

5、对新增骨灰安葬在经上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骨灰堂)内,给予1000元惠民殡葬补贴;

6、对骨灰采取水葬、撒散以及在公墓内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绿色生态安葬奖励2000元(本项奖励和惠民殡葬补贴同时享受);。

7、新增骨灰(有老坟夫妻双方已安葬一人且不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在村级公墓集中安葬,自愿将老坟迁至公墓内与新增骨灰合葬的给予1800元补助;

8、2017年1月1日以前所建活人墓(未安葬骨灰的)主动拆除的给予1500元/座的拆除补助;

9、规划控制区域内确实有碍观瞻的旧坟经个人申请,镇、村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迁移到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单穴1800元、双穴2300元标准给予补助;

10、对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旧坟,采取绿化、深埋处理的,给予200元/棺补助。

以上政策自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全镇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支持和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整治工作。

仙霞镇党委、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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