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新冠防指办〔2021〕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
问: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问:各部门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一)各村负责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求进行辖区内适龄人员摸排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负责组织安排辖区人员按照接种时间表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负责本村人员接种当日的维持秩序、协助登记、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及安排志愿者参与卫生院路口交通引导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辖区内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配合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与市主管部门和接种实施医疗机构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接,编制需接种人员接种时间表。负责统计各村组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数,并按照接种全部流程完成后的人数予以10元/人交通补贴的标准发放至各村。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摸排统计和接种宣传,组织安排企业人员按照接种时间表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通知、统计工作;负责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报道,关注舆情并予以正确引导。
(五)中溪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接种承诺书签订、信息登记、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流程工作。接种前充分告知疫苗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接种疫苗后观察要点等,详细询问受种者是否过敏、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或妊娠期及哺乳期等接种禁忌,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保证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六)中溪交警队负责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期间中溪中心卫生院两侧入口临时交通管制及集镇道路畅通保障工作。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中溪派出所负责做好辖区内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引起的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处置不利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情况。问: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全力以赴保障此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报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期间各村、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掌握工作动态,引导舆论导向,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三)强化督查检查。镇纪委根据工作要求和各部门工作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
解读机关:中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解读人:程世达
联系方式:295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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