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103-00036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把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机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市委“1366”总体思路,奋力争创乡村振兴安徽县域排头兵,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宁国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6.94万亩,产量不低于6.69万吨。力争生猪存栏量8万头,出栏量19.5万头。保障性蔬菜基地总面积稳定在3000亩左右。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巩固我市困难群众帮扶成果,做好动态监测,落实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创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现代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巩固拓展实现困难群众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巩固困难群众帮扶成果。保持现有帮扶水平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范返贫长效机制,帮扶75户194人稳定脱困,继续开展监测,做好脱困人口稳定就业,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确保动态清零。按照省、市要求完善优化过渡期各项政策,巩固拓展脱困帮扶成果向全面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机制,应用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困难群众实行分层分类帮扶救助,按规定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3、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建设1万亩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整治行动,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增,真正压实“粮袋子”。全力抓好畜禽业转型升级,加快乾豚牧业建成生产,确保生猪产能保供,切实端好“肉盘子”。稳定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新增蔬菜基地200亩,紧紧拿实“菜篮子”。大力发展山核桃、畜禽两大主导产业和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蔬菜(竹笋)四大优势产业。加强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加大项目支持,依托社会化和新型主体,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推广使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病虫、疫情和自然灾害防控能力。压实粮食安全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4、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强化良种创新及队伍建设。加强做好板桥自然保护区珍贵林木和野生动物保护。做好水生资源保护区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全面禁捕,科学进行增殖放流。做好畜禽宁国地方特色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宁前胡、黄花云尖茶叶、宁国牡丹等地标产品保护和开发利用,不断扩大具有地方特色种群资源数量。
5、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抢抓省、市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和“156”行动计划机遇,立足宁国农产品加工业基础,依托本地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树牢“两个50分”、“双一号工程”工作方向,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造以云燕食品为链的百亿级畜禽食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持续推进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完成托管经营张网采收5000亩以上。鼓励以詹氏、山里仁为代表的山核桃、香榧、坚果类农林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到2025年实现产值超30亿元。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不断完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巩固省级农产品加工20强县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食品产业园。推进全产业链生产,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全力提升产业基础和现代化水平。2021年争创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2个,持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值增速8%以上。完善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制度,支持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创业创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提速年活动为抓手,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农旅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实施自驾游车辆后备箱工程。力争到2025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突破100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山水田园、自在宁国”品牌,擦亮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品牌。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大力培育“三品一标”产品,2021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打响“北纬30°”、“有机、富硒”生态农林特色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积极争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0个以上。
6、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持续推进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建设农作物绿色防控与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8000亩。推进畜禽粪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
7、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争创家庭农场高质量试点县和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加大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的引导,增强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2021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个,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强化农民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程。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校企合作,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研制山核桃、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业适用机械。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8、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编制乡村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对确需搬迁拆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要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要量和农民建房刚性需求大的村庄,做好建设用地预留。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质量。强化村庄风貌引领,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9、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62公里,修复农村灾毁公路40公里。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危桥改造。加强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县、乡、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推深做实路长制,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开展交通强国交旅融合发展试点。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加快推进万家水库前期工作,启动水阳江宁国段防洪治理工程。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座。建成小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105套,更新升级气象监测设备47套,消除地质隐患15处,大力实施森林增彩项目,支持南极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新增森林村庄3个。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1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提升强化年”活动,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四美一改”创建,2021年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个,培育省级中心村6个。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实现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三大革命”巩固提升,完成20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到2025年,实现改厕覆盖率达95%,完善厕所粪污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80%美丽乡村中心村和100%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年内完成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优质特色教育发展。启动建设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严格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加快新仙霞小学、新时代精英学校、城北幼儿园建设,建成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启动市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和传染病中心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切实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加快市医院迁扩建项目,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扎实开展村级卫生室标准化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项目,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切实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对接长三角医疗资源,高标准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深入推进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健康村镇建设。逐步完善“全面二孩”公共服务体系。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服务示范建设,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探索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友好型社区示范创建。加强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开展农村自助互助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实现就业。
12、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站设施。深入实施加快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重要农产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中汉20万吨冷链仓储项目建设进度。支持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深入开展城乡高效绿色配送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商业综合体。加快县城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推动在县城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13、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年稳步提高,到2025年提高到50%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金、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乡村建设用地计划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五、强化工作推进,争创乡村振兴安徽县域排头兵
14、争创示范一体推进。按照省市要求,在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启动“田园精品区”“生态秀美区”和“康养体验区”三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创建1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力争“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完成争创试点示范推进工作。
15、创新驱动,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出台《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意见》,持续推行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成立振宁集体经济联合合作社,投资抱团经营,保底分红。2021年,全市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占比达20%,经营性总收入超4000万元。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加快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农村摞荒地整治利用改革,2021年整治利用摞荒地2000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启动村庄整治工作。持续深化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改革,实施后扶项目30个。健全农村金融担保服务体系,新增发放“劝耕贷”1.2亿元。巩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成效。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16、强化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完善市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改革措施。党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开展乡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土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实施乡村人才培养计划。
17、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完善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行动小组,建立落实台帐,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
18、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提质增效。扎实有序开展乡村两级换届工作,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积极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协作衔接。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对乡村干部激励关怀,抓好《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落实。继续推进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创建和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工作,深化“党建+三治”,推进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完善村级组织治理、基层民主协商治理、“微权力”治理、新型乡村社区治理和文化生态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增进“四会”组织活力,村规民约修订全面纳入约束性条款。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和“村居法治家庭”培育工程。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确保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整治农村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
19、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乡村开展“听党课、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对天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新风堂”全面覆盖,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20、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履职及考核排名落后的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强化乡村振兴督查,持续为基层减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督查范围,将巩固拓展困难群众帮扶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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