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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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104-0001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4-14 14:5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实施“1222”工程,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农业、高效建设农村,切实增富农民。成功获评“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全国重点产茶百强县市”“全国第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和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

(一)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

1.扛稳粮食生产产量,抓好蔬菜基地建设。2020 年,农业农村局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责任,抓好粮食生产,坚持稳面积稳产量,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今年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 16.61 万亩,较 19 年增加 0.06 万亩。年产量预计达 6.7 万吨,较 19 年增加 0.07 万吨;在提升产量的同时,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2020 年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2020 年,我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 0.8 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4.5万亩。 

2.稳产保供,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战。2020 年,我市紧紧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目标任务,扎实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非洲猪瘟防控和稳产保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预计到 2020 年底,生猪饲养量约 21.5万只,其中出栏将近 14 万头,预计全年肉类总产约 6.7万余吨。

(二)乡村产业发展及绿色农业发展

1.农业产业蓬勃发展。为抗击新冠疫情对经济运行及农业生产的带来的负面影响,农业农村局从复工复产、“五个一批”工程建设、省级“158”行动计划、“四送一服”等方面认真落实产业化各项政策,不断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82家,实现加工值142.9亿元,位居宣城市第一。全市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产值累计增长12.3%。从区域产业特色、农业内部结构优化、高效农业快速发展入手,依托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强化规划引导、区域布局、标准生产,形成了蔬菜、茶叶、中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以务实、创新、坚定的态度积极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从平台建设、主体培育、品牌塑造、健全机制、要素支撑着手,着眼“一县两业”,着力产业集聚,着重绿色生产。一方面依托云燕、顺安等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向全产业链发展,形成“首农种—顺安养—云燕销—司尔特处”畜禽产业链,打造畜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 另一方面依托中国农产品(山核桃)优势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山核桃)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优质坚果“长三角绿色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

2.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农业建设为中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目标,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1%,超额完成省下达各项目标任务;连续 6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2020 年以来,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和联席会商机制。从船网回收处置、资金保障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常态执法检查、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发力,聚焦“船网处置、渔民安置、监管执法”三大核心任务,围绕“证注销、船收回、网销毁、人安置、有保障、无盗捕”六项具体目标。补偿资金136.2 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320 户经营主体签订了《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查处涉鱼案件 21 起,行政处罚 5.63 万元,其中公安刑事立案 3 起,行政拘留 2 人。

(三)深化 “三变”改革和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

1.深化“三变”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一是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发放注册登记证书 105 张;建立了股权管理系统,录入股权信息 33 万条。选择有条件的村实施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试点,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总计清查登记集体资产 10.6 亿元,集体土地 351 万亩。二是全面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全市 105 个村(包括 3 个农村社区)共实施项目 246 个,村集体投入资金 1.73 亿元,改革项目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 1857 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增收。实施村集体经济“2115”发展计划,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年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达100%,50万至100万元达9个,100万元以上达8个。形成物业经济、联合经济、劳务经济、旅游经济、资源经济 5 种发展模式,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科学指引。继续实施市领导联系包保工作制度,一村一策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100 元,增幅 6.8%。实施农村闲置抛荒土地合作利用改革试点。全市共土地确权20.2万亩,确权农户6.68万户,解决农村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二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完善土地承包;稳定农户承包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落实“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土地转包转租的基础上,不断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竹峰街道竹峰村开展农村抛荒土地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管试点,集中整理抛荒土地491亩,并成功实现流转。在港口西村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通过内股外租+自主经营的方式,共流转闲置土地193亩。三是全市共培育家庭农场16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4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500余家。截止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8.25万亩,流转率达41%。四是落实农业支持政策。2020年全市共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8.46万亩,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574.5万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34.12万元,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防、收机械化率达73.58%。

2.农村宅基地改革。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 , 坚持规划先行,确保与即将编制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好衔接;坚持“一户一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坚持依法管控,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控制占用耕地。

(四)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试点示范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建设美丽乡村。近年来,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三大革命”,扎实开展“五清一改”,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以创成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村“厕所革命”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完成5.88万座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公厕125座,新改建旅游厕所49座,实现村级公厕全覆盖。完成88个中心村和440个较大自然村及主干道沿线自然村整治提升。建成省级中心村39个。

2.“五维共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建设

近年来,我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乡村振兴推进年”、“基层治理创新年” 活动为抓手,创新构建以村级组织治理、基层协商治理、微权力治理、新型社区治理和文化生态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五维共治”基层治理新模式。强化组织、压实责任,深化试点创建。先后出台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2020 年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建立“1311N”新型村级组织体系。围绕“突出一个核心,引导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结合村“两委”换届,全市 102 个村全部按“1311N”架构,构建新型村级组织体系。建立了全省首个县级平安联盟——“山城平安联盟”,港口镇和山门村等 13 个行政村获批省级乡村治理试点单位。


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 “十四五”发展开篇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1366”工作总思路,树牢“两个50分”、“双一号”思想认识和工作导向,对标“四种思想弊端”“六种类型干部”找差距;立足“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1222”工程;依托“情系三农、勇作表率”党建品牌建设,开展“党建创新深化年”活动,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宁国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

1.压实“米袋子”。坚持稳面积稳产量。2021年全市粮食面积不低于16.94万亩,年产量不低于6.69万吨,早稻播种0.72万亩。(责任单位:种植业服务中心)。

2.端好“肉盘子”。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生猪项目跟踪服务,力争乾豚“楼房养猪”项目竣工达产,力争年底生猪出栏量达19.5万头,存栏量达8万头,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布局,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3.拎稳“菜篮子”。统筹城市郊区和优势产区协调发展,稳定设施蔬菜面积,新增全市保障性蔬菜基地200亩,确保总面积稳定在3000亩左右;抓好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和产销形势分析,推进产销衔接,保障有效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责任单位:种植业服务中心)

4.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制定发布应对极端天气确保农业丰收预案,加强雨雪冰冻、干旱洪涝台风和农作物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早做好技术和物资准备。完善草地贪夜蛾阻截带布防,强化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全面推开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统筹抓好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等防控(责任单位:科教科、法规科,农田水利建设科、种植业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继续抓好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工作(责任单位: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二)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和绿色农业发展

5.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巩固农产品加工20强县成果,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开展绿色食品链长制行动,争创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2家,持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规上农产品加工值增速8%以上。积极招大引强,提升产业园承载能力,打造“一二三”产集群融合发展阵地,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通过2—3年的努力,新增1家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

6.探索小农户服务大产业,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个,培育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280人,完善产业发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小农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经管科,配合单位:产业化服务中心)

7.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持续增加品牌附加值,做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效应。围绕“皖南川藏线”精品旅游路线及“黄花云尖”核心产区,统筹规划茶区产业布局、生态环境景观设计和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茶旅融合发展;指导“十大皖药”宁前胡示范基地建设。举办“黄花云尖”品牌推荐会。(责任单位:种植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

8. 围绕山区特色渔业和现代设施渔业,提升渔业产业发展。实施山泉流水养鱼示范基地项目,推进渔业与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打造1个山区特色的山泉流水养鱼示范基地;发展帆布池工厂化流水养鱼和流水槽内循环养鱼等现代设施渔业。积极做好竹峰村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和港口镇七里冲水库内循环流水槽养殖项目。(责任单位: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9.以化肥农药“两减”,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继续实施好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8000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5%,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种植业服务中心)

10.提升畜禽粪污养殖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三利用”成效。以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为契机,积极争取有机肥补贴,依托司尔特公司持续推进肥料化利用,确保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责任单位:项目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督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产业化利用率达45%,培育7家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为原则,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在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建设800亩的集中示范推进区。(责任单位: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11.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围绕“有机、富硒、北纬30度”理念,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特色农林产品。2021年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以上,依托各类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等加强认证产品宣传推介,推动认证单位和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产品追溯。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追溯、信用体系。在全市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整体合格率在98%以上。落实农药经营实名制购买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农药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检查,强化农药、种子等质量监测,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假冒伪劣农资、隐性添加、种子未审先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2.扎实推进“十年禁捕”工作。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阳江干流宁国市东津河与西津河交汇处以下宁国境内河道)实施禁捕。加强渔政综合管理,严格实施禁渔期制度,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压实属地责任,为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开好局、起好步。(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3.大力发展农业农村信息产业,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培育。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益农信息社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评先评优,树立典型,进一步规范运营。继续实施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完成全年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继续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提升培训,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科教信息科)

14.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巩固提升粮油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大山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具引进、试验和示范力度。完成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和2021省财政支持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力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7%,新增各类先进适用型机具1800台套。(责任单位: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15.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突出农机、农能、畜禽屠宰、饲料生产和农药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监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农业法规(审批)科)

(三)持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与农村经营制度改革

16. 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形式,实现农村撂荒地整治利用面积2000亩。出台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村社分离”试点。实施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计划,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实现全市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0%稳定在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4000万元。(责任单位:农村经营管理科)

17. 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指导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和通报制度。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指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路径。(责任单位:农村经营管理科)

(四)开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行动

18.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工作。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提升强化年”活动,持续推进“四美一改”创建,高标准建成4个、培育6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提升推进“田园精品区”和“红色旅游区”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实现农旅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19.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建成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0.8万亩及水毁农田0.5万亩,实新增耕地50亩。(责任单位:农田水利建设科)

20.推进“三大革命”巩固提升。常态化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全覆盖管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80%美丽乡村中心村和100%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年完成20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完善推进厕所粪污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5%。(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21.持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数字乡村建设和积分制管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县建设任务,完成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及创建验收。(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秘书科)

(五)“招商引资”一号工程

22.签约3亿元以上项目1个,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完成总部税源156万元。(责任单位:招商办,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扎实开展 “党建创新深化年” 活动

以“情系三农、用作表率”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以“提振精神、凝聚力量、蝉联第一”为主题,以“建功新时代、再创新辉煌”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合力,学习借鉴沪苏浙“三农”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认清在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发展理念、干事创业方面的差距;坚持问题导向,在学习对标、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三农”意识和能力上下功夫;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上下功夫,做到有情怀敢担当,有能力善作为,有规矩严要求,以严谨务实高效的作风,助推宁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增强能力素质,强化作风建设,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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