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104-0002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15: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予以印发,同时将“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清单、每月重点普法工作提示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根据本通知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各自门户网站发布“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并根据每月重点普法工作提示落实普法责任。
各地、各部门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公告的网站衔接,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前报市法宣办备案,报送邮箱:ngpf4015181@163.com.
附件:1.“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清单(模板)
2.部门重点普法工作提示
3.每月重点普法内容提示
宁国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
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366”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健全工作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打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后一公里”,为实现“全国争先进、全省争一流、全市争第一”的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主体班、培训班内容,切实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立专区、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作用,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宣城市相关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
二、坚持高位谋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4.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八五”普法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八五”普法决议。
5.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各级“七五”普法先进的推荐报送及本市“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开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集中宣传活动。
6.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同时,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推动形成“八五”普法实施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7.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实现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全社会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8.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常办常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9.推动《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落地生根,围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主题,建设民法典阵地、制作民法典宣传视频、开展民法典宣讲系列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1.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带头讲法、年度述法等制度。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旁听庭审常态化,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2.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全面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法德携手 校园行”等活动的创新化、常态化开展。规范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将其与“开学法治第一课”有机、深入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
13.部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等人群的法治教育,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五、坚持彰显特色,加强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14.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度挖掘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蕴含的特色法治内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巩固优化整合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载体资源,探索打造法治文化景观集群。统筹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廉政、法治教育活动的实践基地,加强融合提升力度,全面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面、影响力、使用率。
15.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依托重大节庆和民间文化资源,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热情。配合“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适时开展全市法治文化研讨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诚信文化、旅游文化、孝道文化的融合。
六、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6.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宣城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在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基础。
17.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工程,持续推进“法治家庭”评选,积极组织走进“百姓说事点”“普法加油站”“法治大喇叭”“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农家书屋”“农民法治讲堂”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使其成为乡村振兴、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18.深化“党建+三治”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不断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平台”等制度,进一步发挥普法宣讲团、法治副书记、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规范新时代普法用法志愿服务点单派单、“普法微积分”运行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学法普法主观能动性。
七、坚持创新发展,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19.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不断推动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到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走访送法进家庭”“联点共建送法进社区”“路段巡查街头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群众参与率、知晓率。
20.科学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1
宁国市“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模板)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宁国市司法局(法宣办)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王凤琴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人事教育科 普法联络员:刘奇英4015181 |
普法对象 |
1.对内: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司法干警和国家工作人员 2.对外:一是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的法律服务;三是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资格考核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 10部以内法律) |
《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安徽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8”“3.15”“4.15”“6.26”“11.9”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活动 |
普法阵地 |
1.主流媒体:《宣城日报》合作专栏,宁国融媒体中心“司法一线”“946法在身边”普法栏目 2.网络媒体;宁国普法微博、微信等; 3.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室内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等。 |
普法队伍 |
1.专业队伍:“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 2.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用法志愿服务队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制定全市 “八五”普法规划; 2.举办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3.组织年度法治巡讲; 4.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5.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 6.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7、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2.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在特定的时间段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夫妻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4.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6.针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参审评议; 7.针对地方性立法进行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 |
附件2
部门重点普法工作提示
序号 |
重要内容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1.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的内容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党校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2.组织开展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经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教体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4.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 |
市法宣办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
||
2 |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
5.做好国家级、省级、宣城市级“七五”普法先进的推荐报送及本市“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 |
市委、市政府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6.科学编制并发布“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 |
市委、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7.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 |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市直各单位 |
||
8.构建“八五”普法线上线下宣传网络 |
市委宣传部 市融媒体中心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3 |
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
9.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10.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 司法工委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11.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12.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等法律法规宣传 |
市国安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 市应急局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4 |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
13.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14.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旁听庭审常态化 |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政府办 |
市直各单位 |
||
15.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 ”“宪法晨读”“法德携手 校园行”等活动的常态化、创新化开展 |
市教体局 市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16.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 |
市教体局 市综治办 市司法局 |
各政法单位 |
||
17.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等人群的法治教育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 市工商联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局 市税务局 市总工会 |
||
5 |
加强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
18.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19.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
市委宣传部 市文旅局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6 |
推动法治 乡村建设 |
20.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 |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
21.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工程,并积极引导其参加法治实务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
||
22.深化“党建+三治”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 |
市委政法委 |
市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 |
||
7 |
健全普法 工作体系 |
23.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
市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22.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市司法局、法宣办 |
各乡镇街道 市直各单位 |
||
23.加强以案释法 |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
市重点执法单位 |
||
24.推进媒体公益普法 |
市委宣传部 市融媒体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市直各单位 |
附件3
每 月 重 点 普 法 内 容 提 示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全年 |
新冠疫情防治 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月 |
“两会”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 市司法局、法宣办 |
机关集中学法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市司法局、法宣办 |
|
2月 |
“春节”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办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社局 市司法局 |
3月 |
“3·1”国际民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市住建局 |
“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
市妇联 |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市水利局 |
|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市教体局 |
|
4月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市税务局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市国安办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司法局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市总工会 市人社局 |
全国助残日 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市残联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市科技局 |
|
“5.19”中国旅游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市文旅局 |
|
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市法宣办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1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 |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市文旅局 |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市公安局(禁毒办) |
|
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市纪委监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
8月 |
“8·1”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 |
市人武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市教体局 |
|
9月 |
“9.10”教师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市教体局 |
“9.18”防空警报 试鸣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市住建局(人防办) |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市司法局、法宣办 |
|
中国农民丰收节 每年农历秋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市农业农村局 |
|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市市场监管局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办 市司法局、法宣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2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市司法局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市卫健委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市公安局 |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市司法局、法宣办 |
|
“12.8”统计法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市统计局 |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12月份第一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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