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依据
1.《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2.《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
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19〕154号)
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皖农建〔2020〕104号)
二、实施主体
胡乐镇、宁墩镇、方塘乡、西津街道
三、预算安排
财政资金:1700万元
乡镇
面积
金额
胡乐镇
2500
833万元
宁墩镇
2400
方塘乡
1800
867万元
西津街道
3300
四、绩效目标信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灌溉设计保证率
15
85%
指标2:灌溉设施
配套
指标2:排水设计
十年一遇
质量指标
指标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符合
指标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指标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项目时间
10
5月底完工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
小于总成本预算数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新增种植业总产值
增加
指标2: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改善灌溉面积
指标2:改善除涝面积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年节约水量
5
50万立方米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农产品优质率
10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满意度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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