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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206-00051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告
名称:
【分配标准】甲路镇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分配标准】甲路镇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2-06-14 13:16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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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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