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补充说明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附件2:省医保局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补充说明的函》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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