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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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103-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宁国市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08:30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我省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我市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分配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共下达我市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97万元。

2020年11月6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227号)下达97万元。

2、受灾群众救助资金717万元。

1)20207月6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676号)下达80万元。

2)2020年7月21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772号)下达170万元。

3)2020年8月9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874号)下达200万元。

4)2020年10月29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194号)下达277万元,其中用于生活救助267万元。

3、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300万元。

2020年10月26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186号)下达388万元,其中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300万元

4、冬春救助692万元。

1)2020年12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下达23万元。

2)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下达669万元。

(二)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分配资金时下达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附件)

附件1:绩效目标自评表(倒房恢复重建);

附件2:绩效目标自评表(受灾群众救助);

附件3:绩效目标自评表(救灾物资购置);

附件4:绩效目标自评表(冬春救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

2020年12月11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112号)下达25万元,用于全市12户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重建补助。

2)受灾群众救助资金717万元。

①2020年7月27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81号),将皖财建〔2020〕676号文件下达80万元全部下达乡镇、街道,用于应急救助及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修缮补助。

②2020年8月7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86号),将皖财建〔2020〕772号文件下达170万元全部下达到乡镇、街道,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③2020年8月26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94号),将皖财建〔2020〕874号文件下达200万元全部下达到有关乡镇、街道,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④2020年12月31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126号),将皖财建〔2020〕1194号文件下达277万元全部下达到乡镇、街道,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3)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300万元。

2020年12月16日,宁国市应急管理局专题向市政府报送《关于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请示》(宁应急〔2020〕114号),就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工作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市应急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粮储局)积极开展救灾物资公开招标系列准备工作,2021年2月2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

4)冬春救助692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127号),将皖财建〔2020〕1571号和皖财建〔2020〕1584号文件下达692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全部下达到乡镇、街道,用于全市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实际救灾受灾群众26545人次。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本项目资金97万元,实际使用25万元,结余72万元。按照宁国市政府重建工作调度会议精神,2020年,我市延续执行2019年利奇马台风灾后重建各项政策,其中原址重建和异地迁建户均补助4万元、集镇购房户均补助5万元,按此规定,全市应支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61万元。造成倒房重建直达资金结余主要原因:一是实际重建户数少于报灾系统统计上报数。2020年7月份洪涝灾害期间,我市通过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户为39户,而经过实际摸排确定重建户数为15户,相比少24户。二是资金支出渠道不一。为了加快推进重建工作,激励受灾倒房群众立足自身,不等不靠,积极开展自救,加快重建新家园,宁国市应急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对重建补助资金重建进度分步实施,即基础完工补助50%、完工验收再补助50%。按此规定,2020年9月份,我市第一批次12户(含集镇购房1户)在建农户户均补助2万元、3户重建完工农户户均补助4万元实施打卡发放,共发放重建补助资金36万元,在省级救灾资金中列支。2020年12月初,第二批次12户(含集镇购房1户)已完工农户剩余50%补助资金即原址重建和异地迁建户均补助2万元、集镇购房户均补助3万元实施打卡发放,共发放重建补助资金25万元,此批次重建补助资金在安徽省财政厅下达的2020年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补助直达资金中列支。

2)受灾群众救助资金。本项目资金717万元,分批次全部下达乡镇、街道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共救助受灾群众3.22万人次。

3)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资金。本项目资金300万元,2021年2月2日,宁国市发改委(粮储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确定采购棉被3000床、棉大衣3000件、夏凉被5000床、单人救灾睡袋2000条、救灾帐篷600顶、折叠床1200张、帐篷应急灯600只、强光手电筒600只,采购预算金额为300万元。2021年3月5日,我市备灾点救灾物资公开招标工作完成,经专家评委评定,安徽思帝文服饰有限公司以274.34万元中标。

4)冬春救助资金。本项目资金692万元,2021年1月25日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65万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

资金分配依据:根据确定的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对象花名册。

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安徽省减灾委办公室印发的《2020 年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修缮)总体方案》(皖减救办〔2020〕31 号)和宁国市政府重建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确定的重建补助标准,即原址重建和异地迁建户均补助4万元、集镇购房户均补助5万元给予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按照重建进度基础完成补助50%、全部完工验收后再补助50%的方式实施。

2受灾群众救助资金

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受灾情况

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救助工作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方针,重点保障因灾倒损房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发放程序实行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发放方式: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乡镇街道上报《宁国市2020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组织打卡发放。

  (3)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资金

 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2020〕186 号)有关规定,结合宁国实际,确定采购范围为棉被、棉大衣、夏凉被、救灾单人睡袋、救灾帐篷、折叠床、帐篷应急灯和强光手电筒等八类物资,严格遵循依法采购、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严格监督的原则,由宁国市发给我(粮储局)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组织采购。

 物资储备方式:本次采购救灾物资,分散储备到偏远山区、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宁国市发改委(粮储局)出台备灾点救灾物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储备台账,完善救灾物资调入、调出手续,确保救灾物资规范使用、安全管理。

4)冬春救助资金

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业人口数、年度灾害损失和冬春期间受灾人员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乡镇街道上报)。

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救助工作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方针,重点保障因灾倒损房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实行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发放方式: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乡镇街道上报《宁国市2020冬春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组织打卡发放。

5)救灾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0948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灾(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320号)有关规定,我市严格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一是规范救助程序。严格按照受灾农户申报或村民小组提名、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审批程序,确定灾害救助对象。二是资金社会化发放。救灾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公开公示到位。对拟救助对象名单、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是档案资料齐全。村(社区)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救灾资金一卡通发放表、安徽省宁国市2020年灾后民房重建(维修)验收表等相关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市倒房重建补助资金97万元实际支出25万元,结余72万元受灾群众救助资金717万元实际支出717万元;救灾物资购置资金30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274.34万元,结余25.66万元;冬春救助资金692万元、实际支出692万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97万元,实际支出25万元,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需重建15户,实际完成重建15户。

受灾群众救灾资金应支出717万元,实际支出71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2万人。

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应支出300万元,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实际支出274.34万元,结余25.66万元。

冬春救助资金应支出692万元,实际支出692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65万人。

2)质量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下拨率100%,重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受灾群众救灾资金下拨率100%,救助标准按照省和国家规定的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重建房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备灾点救灾物资购置符合行业标准,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100%、使用率100%,救助标准按照省和国家规定的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

3)时效指标

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在20201130日前全面完成,重建补助资金按照基础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各补助50%标准实施打卡发放。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分批次及时下拨,资金下达到实际发放时间小于30天。

备灾点救灾物资一般情况下2天内调拨到位,特殊情况下12小时内调拨到位。

冬春救助资金于2021125日打卡发放到位,资金下达到实际发放时间小于30天。

4)成本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工作严格遵循依法采购、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严格监督的原则,公开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冬春救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的实施,切实推进倒房恢复重建进度,帮助受灾群众早日返家,安全、温暖过冬。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打卡发放,使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急救灾能力得到提升。

备灾点救灾物资基层储备,第一时间及时发放,能够发挥最多的使用效益。

冬春救助资金帮助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建房资金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房住,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因灾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帮助解决受灾转移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冬春救助资金显著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渡过冬令春荒,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生态效益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的实施,改善受灾群众人居、生态环境,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

受灾群众救助资金的发放,使受灾群众的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提升了重大险情应急处置能力,有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生态效益较为显著。

冬春救助资金的打卡发放,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受灾群众救助资金、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的实施,对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冬春救助资金的实施,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倒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备灾点救灾物资储备项目的实施,能够保障需救助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确保灾区人民安定、社会稳定,救助对象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本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救灾工作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开救助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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