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控办《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49号)要求和我局1月27日召开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有关部署要求,1月29日—2月3日,我局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部分餐饮单位如宁国市麒麟大酒店、宁国市恒阳大酒店、拐角码头音乐主题餐厅、潮汕鲜切牛肉火锅、吃好喝好酒店、功夫烧烤、谭鸭血火锅店、蛙鲜生美蛙火锅店、义盛源单县羊肉阳城花园店未执行客人进店测温,未申请检测点安康码;宁国市联丰酒店举办宴席桌数超过5桌。
二、食品安全制度未落实。宁国市麒麟大酒店、宁国市恒阳大酒店、宁国市薇拉宫邸翠竹店、义盛源单县羊肉阳城花园店操作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清洁区与非清洁区未隔离,食品原材料交叉污染现象严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均未落实;拐角码头音乐主题餐厅、潮汕鲜切牛肉火锅店、德庄火锅店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未落实,采购的肉类食品原材料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潮汕鲜切牛肉火锅店超范围经营凉菜。
三、从业人员管控不严格。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未落实健康晨检,未执行体温检测,或检测记录不真实;从业人员上岗未穿戴工作服、帽,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现象较普遍。食品安全负责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知识不知晓、不熟悉、不落实。
针对督查中发现问的题,请各单位责令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应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其严格按照宁国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40号通告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二、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的人员晨检、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口冷链食品报备、餐饮用具及环境场所消毒等环节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年夜饭报备工作,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单位依据指挥部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惩处。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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