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城市园林绿化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和制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并负责检查落实。 2、 负责或协助制订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研究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指导城乡园林绿化建设;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以及绿地占用或临时占用等审核审批。 5、负责城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绿色图章审批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移、砍审批,依法保护管理城市古树名木。 7、组织园林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搞好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促进全行业科技进步。 8、负责组织搞好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9、承办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