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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宁国市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19
宁国市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7:04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实施主体。

2020年,我市项目按40.3万人、人均65元标准筹集资金,共计261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市本级财政按622比例承担。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先按季度进行预拨,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统一进行结算。对村医的项目补助经费,通过直接打卡方式拨付到村医账户。经过严格的考核分配,全市实际支出资金2619.5万元(其中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1.5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免费向城乡居民继续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

2、具体目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委相关科室及市直各项目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在此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效率优先、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宁国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准确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效果。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终项目资金核算直接挂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年度指标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及过程情况

2020,我委围绕“两卡制”,印发项目资金测算方案,明确各项服务标准工分值,并组织开展项目季度督导和年终绩效考核。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提供服务,并通过身份验证或其他方式获取工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补助资金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拨付,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及民营医院项目补助资金由我委直接拨付。

(二)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1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大于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3.4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3.01%,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85.1%83.77%,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为75.56%94.2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92%,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将项目考核纳入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考核范围。我委出台《宁国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考核办法(试行)》。一是突出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运营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中医药工作,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占总分值20%二是明确考核方法。围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坚持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用存量考核与增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每年根据考核得分,对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对处于末位的单位,委党委对院长(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办法的实施有效提升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各项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其发展动力、运行活力、服务能力。

(二)对乡村两级项目补助经费采用捆绑结算模式。我委每年年终结算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项目补助资金时,先核算辖区乡村两级全年补助总经费(根据市对乡考核结果,要随机抽取1个村级医疗机构核查),再扣除辖区村级全年补助总经费(根据乡对村考核结果)。如果乡对村督导、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年终结算资金极有可能出现倒挂,损失的是本级,得利的是村级。此结算模式,充分调动了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2021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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