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美术展览费用
(1)项目概述:为扶持我市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保护和传承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2)实施主体: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宁国市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办法》的通知(宁经信〔2019〕87号)
(4)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评审专家费用18000元,场地租赁费20000元,会场布置费20000元,宣传费用2000元,专家住宿以及工作餐安排费用15000,合计750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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