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6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4022789转3515;通讯地址:宁国市公安局二楼法制大队;电子邮箱:376984256@qq.com。附件:宁国市公安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
宁国市公安局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
宁国市公安局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拟定稿)
宁国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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