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根据宣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职责设定,经2017年5月27日市编委会议研究,将商务局“研究发展服务业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对上和我市服务业发展考核等工作”职责划转至市发改委,同时从市商务局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连人带编划转1名编制至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9日
抄送: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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