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满足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7﹞143号)及《关于同意设立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宁编〔2017〕34号)精神,按照精简高效、人随编走、事随人走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从市发改委等18个单位划转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27名。同时将王学明等21名同志连人带编划转至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做好人员和编制划转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划转人员的思想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编制划转人员的思想工作。改革后,原则上窗口聘用人员回原单位安排。
二、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改革期间,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工作衔接,不能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本次改革继续沿用进驻式的窗口,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秩序不乱。
三、编制划转人员中,除已经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外,其余编制划转人员4月1日前到岗到位。
四、具体划转编制数和人员情况见清单附件。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