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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105-00006 组配分类: 秸秆禁烧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5-07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6:27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宣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办〔202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将《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宁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


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确保2021 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

二、实施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包括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等。

三、实施内容

1.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全市各地秸秆产量大、有利用需求的地方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收储秸秆量(能力)应达 1000 吨(含 1000 吨)以上。鼓励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宣城市下达我市承担建设省民生工程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1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秸秆产业化利用。我市年利用秸秆 500 吨(含 500 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达到9家,秸秆产业化利用任务数总计达到3.29万吨以上(具体见附件2-2)。乡镇、办事处与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做好对接,于5月初完成小麦、油菜、玉米和水稻四种农作物秸秆收购协议签订工作,填写报送协议秸秆量统计表(具体见附件2-3、2-4)工作。同时,5月底前,企业做好油菜、小麦和早稻种植清册(以村为单位)和临时堆放转运点前期准备工作,7月底前,做好中晚稻、玉米秸秆和玉米饲料种植清册(以村为单位)和临时堆放转运点前期准备工作。在秸秆收储运环节中要建立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台账(见附件3-3),做好秸秆收储运工作,根据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奖补,提高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负责做好秸秆离田归集工作并建立建立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台账(见附件3-5、6)。

3.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平台作用,做好 2020 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的孵化培育,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四、奖补标准

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等奖补标准按照《宁国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21〕110号)相关规定执行。如一个项目符合多个秸秆利用相关奖补政策,按照奖补金额最高的一种方式进行奖补。

五、奖补程序

1、主体申报。奖补资金按照属地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所收购的秸秆由秸秆产生地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主体负责填报,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和标准化秸秆收储点项目申报材料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2、乡镇验收。乡镇、街道组织自验,午季农作物秸秆在8月底前完成自验,秋季农作物秸秆在11月中旬前完成自验,验收合格后在乡镇、街道所在地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3、部门核查。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抽查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审定各类奖补资金。

4、结果公示。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定的各类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5、审批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材料报送宣城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待宣城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设立秸秆产业化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市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并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利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规范资金使用

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奖补政策,确定项目奖补标准,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优先保障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所需财政奖补资金。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示范带动效应。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奖补,省级及以上奖补资金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全部用于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项目,原则上当年用完。

(三)严格督查评价,加强结果运用

市级对各乡镇、街道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发挥示范效应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重点突出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的重要意义,凸显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亮点,营造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示范样板,增强工程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完成预期目标。

(五)按月报送项目进展、信息

1、报送内容。一是进展情况表;二是简要文字分析报告,主要为总体进展、工作开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安排。当月报送截至上月底的项目情况(首次报送的4月份进展于5月初报送,5月份及以后月度进展于每月25日前报送)。2、填报要求。项目进展统计分析是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发现问题凸显亮点的有效形式,也是推动工作抓紧进度的重要载体。要高度重视,落实填报人员,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做到数据准确可溯,分析问题及时全面,建议安排切实可行。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向泽文,电话:4022500。


附件:1、宁国市2021年民生工程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实施细则

2、宁国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表格

附件1

宁国市2021年民生工程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项目建设实施细则

在全市各地秸秆产量大、有利用需求的地方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统筹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化收储点的全覆盖式收储网络,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打通农作物秸秆产业发展“最初一公里”。加快培育秸秆收储服务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参与秸秆收集和利用,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办能〔2019〕6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农秸组办[2020] 1号)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2021年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1个。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市场需求、交通情况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标准化收储中心,加快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原则上每处标准化收储中心收储容量不少于1000吨。对于已经建成的秸秆收储点,可进行改造升级,符合标准的可作为标准化收储中心任务。

(二)建设标准

1.科学选址:标准化收储中心选址应做到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和水源便利;距高压线50米以外,距生活区100米以外,确保存储安全。

2.场地建设:根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置;场地周围建有围栏或围墙;秸秆堆料场地面要进行防渗、防潮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地面进行硬化;要有防雨防潮设施,建设钢架结构顶棚,顶棚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注重安全性和实用性,保证秸秆堆料场通风散热。

3.配套设备:配有地磅及必要的秸秆收集、装卸等设备;为方便规范化存储,可选择秸秆加压、打捆等设备。

4.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应齐全,建有消防井或消防池,或借助周边河流保障消防用水;电气设备安装及秸秆堆放注意防火安全。

二、资金安排

完成2021年民生工程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项目建设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按照《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21] 110号)文件要求奖补。

三、时间安排

1、5月6日—5月15日 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申报。

2、5月16日—5月25日 立项,审核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5月26日—9月30日 组织实施(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安评、防雷等报告书)。

4、10月 验收。

四、项目管理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调度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工作,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市内的项目技术指导与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联系人:向泽文,联系电话:4022500。

附件 2-1 宁国市2021年乡镇、办事处农作物秸秆产业化任务分解表
乡镇、办事处(盖章) 任务总数(吨) 备注
序号 乡镇、办事处 油菜秸秆 任务数 小麦秸秆 任务数 水稻秸秆 任务数 玉米秸秆 任务数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秸秆(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秸秆(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秸秆(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秸秆(吨) 1、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2、小麦、油菜种植面积为2021年乡镇、办事处上报数,水稻、玉米种植面积为2020年上报数。
1 西办 323 97 38 465 232 92 645 645 309 439
2 港口 3844 1153 461 2741 1370 822 12544 6272 2508 4143 4143 1988 5779
3 中溪 2843 853 341 387 194 116 13200 6600 2640 1560 1560 748 3845
4 霞西 3251 975 390 259 129 107 13890 9645 3858 2415 2415 1159 5514
5 胡乐 2450 735 293 6098 3049 1219 885 885 424 1936
6 宁墩 1263 379 151 2515 1257 765 6830 3415 1366 2400 2400 1152 3434
7 梅林 876 263 105 2438 1219 487 1009 1009 484 1076
8 甲路 455 137 54 4690 2345 938 706 706 338 1330
9 仙霞 508 152 60 2110 1055 422 3150 3150 1512 1994
10 方塘 1650 495 198 120 60 36 6120 3060 1224 458 458 219 1677
11 天湖 90 27 10 50 25 15 11668 5834 2333 17 17 8 2366
12 南办 1455 437 174 1306 653 261 599 599 287 722
13 汪溪 1322 396 158 7203 3602 1440 855 855 410 2008
14 河办 794 238 95 250 125 75 2912 1456 582 2605 2605 1250 2002
15 云梯 491 147 58 3060 1530 612 1500 1500 720 1390
16 南极 963 289 115 428 214 128 915 458 183 1500 1500 720 1146
17 万家 232 69 27 3100 1550 620 1155 1155 554 1201
18 竹峰 1139 342 136 207 104 62 1161 581 232 1001 1001 480 910
19 青龙 320 96 38 320 160 96 735 368 147 180 180 86 367
20 合计 24268 7280 2902 7276 3637 2222 100445 50222 21164 26783 26783 12848 39136

附件2-2 宁国市2021年相关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任务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秸秆种类 备注
秸秆量 水稻 小麦 油菜 玉米青贮饲料 玉米秸秆
合计(亩) 合计(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种植面积(亩) 折算吨数(吨)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
1 安徽省宁国市荷叶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2,800.00
2 宁国市宏泰林农废弃物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2,000.00
3 宁国徽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5,800.00
4 安徽田歌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2,000.00
5 宁国亿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800.00
6 宁国市青山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7 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8 传冬农场 500.00
9 宁国市众惠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800.00
合计 33,700.00
附件2-3
宁国市2021年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与乡镇、办事处协议秸秆量统计表
乡镇名称 村名称 小麦秸秆 油菜秸秆 水稻秸秆 玉米青贮饲料 玉米秸秆 秸秆量
种植面积(亩) 协议(吨) 种植面积(亩) 协议(吨) 种植面积(亩) 协议(吨) 种植面积(亩) 协议(吨) 种植面积(亩) 协议(吨) 合计(亩) 协议(吨)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
合计
企业经办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2-4
宁国市2021年乡镇、办事处与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签订协议秸秆量统计表
签订协议企业名称 村名称 小麦秸秆 油菜秸秆 水稻秸秆 玉米青贮饲料 玉米秸秆 秸秆量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任务数(吨) 协议量(吨)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
合计
乡镇经办人(签字): 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1
宁国市 年流转土地面积清册(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种植大户(单位),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
序号 住址 农户姓名 被流转面积(亩) 序号 住址 农户姓名 被流转面积(亩)
合计
村委会签字(盖章): 乡镇、街道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宁国市 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机械化秸秆还田补助申报表
序号 种植大户(单位) 流转面积(亩) 秸秆还田面积 合计(元) 联系方式 备注
油菜(亩) 补助金额 小麦(亩) 补助金额 玉米(亩) 补助金额 水稻(亩) 补助金额
农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每亩补助10元。同时,提供土地流转清册(附件3-1)
合计
村委会签字(盖章): 乡镇、街道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3
宁国市 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农作物秸秆收购(储)台账
收购(储)单位:
序号 种植户名 种植面积(亩) 联系方式 收购时间 收购地点 秸秆类型 收购量(吨) 签字 备注
1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秸秆收(储)经纪人要提供联系电话,是种植大户的要提供土地流转清册。另外,申报材料报送后,此项还需第三方机构审核。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奖补金额合计(元)
经办人签字: 村负责签字(盖章): 乡镇经办人签字: 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4
宁国市 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收购(储)单位:
序号 秸秆类型 补助金额合计(元) 备注
水稻(吨) 补助金额(元) 小麦(吨) 补助金额(元) 其他秸秆(吨) 补助金额(元) 补助标准:对收购本市农作物秸秆,实现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年利用量达500吨以上的,按实际秸秆收购量水稻按60元/吨、小麦按48元/吨、其他秸秆(玉米和油菜)按36元/吨给予资金补助。
油菜 玉米秸秆 玉米饲料
总 计
经办人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盖章): 乡镇经办人签字: 乡镇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5
宁国市 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数量分村统计台账
乡镇、街道名称
序号 村名 午季农作物秸秆类型 村经办人(签字) 备注
油菜 小麦 早稻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油菜产生的秸秆为0.3吨;种植1亩小麦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早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此项还需第三方机构审核。
合计
乡镇、街道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6
宁国市 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数量分村统计台账
乡镇、街道名称
序号 村名 秋季农作物秸秆类型 村经办人(签字) 备注
水稻 玉米秸秆 玉米青贮饲料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种植面积
(亩)
折算吨数
(吨)
还田量
(吨)
离田归集量
(吨)
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生的秸秆(自然含水量)重量参考以下比例测算:种植1亩水稻产生的秸秆为0.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青贮饲料2.5吨;种植1亩玉米产生的秸秆为1吨。此项还需第三方机构审核。
合计
乡镇、街道经办人签字: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3-7
宁国市 年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初验汇总表
序号 奖补类别 申报单位 申请奖补资金(万元)
合计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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