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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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104-0006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安办〔2021〕26号
生成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08:58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巨大压力,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监管执法

各地、各部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节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深入细致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风险等级,排出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难度较高的、发生过事故的、风险较大的企业,要组织专家上门,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采取双随机执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委托执法等多种方式,彻查企业各环节、各部位安全隐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治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责任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防汛准备,全面排险除患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及早做好防汛排险工作。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排除险情。要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加强涉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监管。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对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范应对,制定周密细致的人员转移预案和避险措施,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露天矿山、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等安全状况开展巡查,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塌陷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安全检查和防雷电设施检测维护,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渔业船舶要做好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把控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防汛物资配备,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防汛工作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杜绝迟报、瞒报,发生事故、险情等突发情况,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应对、科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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