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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206-00055 组配分类: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
名称: 【分配标准】甲路镇2022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分配标准】甲路镇2022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2-06-14 13:20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分配标准:市财政局要将相关前期工作费用拨付到国库支付中心(市水务局账户),由市水务局根据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工程款由市水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并按规定将工程款按进度拨付到项目业主的基本结算户(工程完成进度达50%,拨付30%工程款;通过完工验收,拨付70%工程款;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价支付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为工程交付使用后一年〕无质量缺陷后清算),实行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市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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