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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06-00020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04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04 21:42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母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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