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局食品安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如下:
一、全力做好“五一”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属地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大型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和网络订餐、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好食材溯源关、消毒保洁关、人员健康关、加工操作关、环境设施关,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始终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这根弦,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食材供应商管理,认真落实食材采购查验、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晨检等制度。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从严监管不松劲,长期监管不松懈,监管关口前移,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处理。
三、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核查处理。要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应对,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对于媒体曝光的舆情要按照有关舆情应对处置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核查核实,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舆情应对处置。
四、有关工作要求。一是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查出实情、查出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风险预判和隐患排查力度,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与辖区监管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5月3日5点前报送节日期间工作小结(不超过1000字)。小结内容主要包括:
1.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情况(如召开会议、工作部署、各地党委政府领导节日期间检查督查情况等);
2.对餐饮单位尤其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监管情况;
3.网络订餐监管情况;
4.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情况;
5.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情况;
6.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监管情况;
7.督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消费者遵守地方有关就餐人员和就餐间距的要求,使用公筷公勺和实行小份餐及分餐制,自觉抵制餐饮浪费情况;
8.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袋监管情况;
9.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等。
电子邮箱:ngfda@163.com(提示,一定要发送到食安办邮箱,不要发到个人邮箱)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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