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1 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要求,结合我镇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范围内水库电站、涉水工程、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危房、交通隐患点、学校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抓好工作整改,消除隐患,平稳渡过汛期。
二、排查时间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
三、排查范围
(一)水库电站、涉水在建工程、山洪灾害点(排查责任领导:李晨;排查责任人:童卫忠、纪红、各村)
(二)地质灾害点(排查责任领导:徐博闻;排查责任人:汪建平、各村)
(三)农村危房(排查责任领导:李晨;排查责任人:项伟、各村)
(四)交通隐患点(排查责任领导:刘本念;排查责任人:李琛逸、各村)
(五)学校(排查责任领导:郑莉;排查责任人:吴晨晨)
四、排查内容
1、各村防汛应急队伍组建情况。
2、防汛预案、值班情况,以及撤离方式、路线情况。
3、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的方式、数量、地点及管理调度情况。
4、防汛抢险设备维修保养运用情况。
5、山洪灾害整治及新增隐患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细致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处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镇防指将组织水利、国土、应急安排专人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不到位,及时通报各责任领导。
(四)工作开展情况请各组在本月25 日前将本组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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