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关于公布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宁政秘〔2021〕85号)要求的,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020元提高至月人均103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90元提高至月人均710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保持不变,仍为月人均827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于7月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