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投入和基础改造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阅建议内容,会同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应急局答复
(一)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设施配置情况。消防救援大队现配置有云梯车一台,高度为32米,同时配置有高喷车一台,高度为25米,暂时可满足日常救援需求。基于宁国市城市发展进程,针对高层小区逐渐增多的情况,下一步可继续加强相关设施力量的建设、投入。
(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工作情况。去年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契机,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组织各小区开展消防通道画线工作,全面落实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工作要求。对于部分小区存在的乱停车现象属于动态隐患,建议城管、交管部门加强管制,消防救援大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堵塞消防通道的处罚工作。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住户的知识普及工作和乱停现象的整改工作,充分固化前期“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成果。
(三)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消防救援大队日常主要负责社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对于小区的管理已建立相关抽查、检查机制,年内将开展各项治理行动,将高层小区、老旧小区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内,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积极函告有关部门。但由于监督人员数量有限,道路、设施往往处于动态状态,监督上存在一定难度,对于消防设施的维护,建议充分发挥物业、社区主观能动性,以自我检查、维护为基础,以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抽查为抓手,共同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消防救援大队积极组织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并进行消防宣传资料的发放,同时组织物业在小区张贴相关消防宣传贴画,并组织有电子屏等设施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标语滚动宣传。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消防宣传短信的推送,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提醒,采用多种形式对小区物业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并通过物业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督促相关责任落实。建议落实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机制,进行责任的划分,由相关部门组织完成消防设施的改造等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将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进行配合。
二、住建局答复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维修的问题,市住建局的工作举措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培训。2021年,我局在物业企业工作会议上始终把消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多次动员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召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各街道物业办负责人及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同时,要求物业企业针对所属物业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业人员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发放宣传单,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目前,好管家物业、龙都物业、亿佳物业、伟达物业等多家物业企业均开展了此类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工作。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我局将消防安全作为物管小区季度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小区检查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物管项目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要建立安全隐患督察检查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跟踪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的物业服务考核中,我局依然将消防安全作为全年重点检查项目,监督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物业企业工作管理群、法制宣传进小区等活动向广大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运用电子屏、业主微信群多种方式在小区开展《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频次,切实增强小区业主的法规意识,
(四)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时代广场等部分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意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社区居委会代为申请。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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