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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7-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本级政策】关于调整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文号: 民社救〔2021〕11号
生成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8
【本级政策】关于调整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09:48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116元/月,全护理补贴131元/月;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88元/月,全护理补贴120元/月。

此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

宁国市民政局宁国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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