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南山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6、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7、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8、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人口迁入、迁出的审核工作以及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工作(农村村民建房证合法性认证审定工作)。
9、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
10、负责本所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和会计报账工作。
11、负责土地卫片外业核查。
12、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向济华
办公地点:街道大楼二楼201
联系电话:0563-4189531
邮箱:nsbsc@136.com
邮编:2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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