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11:36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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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繁琐性、重复性的工作,必须要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发扬钉钉子精神,为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四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确保“扫得干净、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推动宁国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服务作业标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实现“四无”目标,即:集镇、村庄周边和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生活垃圾;集镇、村庄周边无暴露堆放的生活垃圾;铁路、公路及河湖沿线无散落的生活垃圾;河塘、沟渠无漂浮生活垃圾。
(一)清扫保洁方面
1、清扫保洁范围要求。农村清扫保洁范围应包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村村通道路(含绿化带内杂物清理)、广场游园、河塘沟渠等公共场所的保洁。
2、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乡镇政府驻地和其他集镇道路应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要做到“四无四净”(“四无”即无垃圾堆积、无沙石泥土、无果皮纸屑、无污水粪便;“四净”即路面净、路牙净、绿化带净、边沟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垃圾无漏收;雨水窨井箅无阻塞;路面无明显积水、淤泥;垃圾桶、废物箱及时清掏、洗刷,保持完好整洁。(2)其他农村区域应每日对村村通道路及村庄道路、河塘沟渠、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进行保洁,确保道路及公共区域无垃圾堆、无沙石泥土、无死动物、无粪便、无明显积水;做到路面净、路牙净、路肩净,河塘沟渠水面无漂浮物垃圾,两岸无堆积废弃物,村村通道路两边路肩无杂草、杂物。
3、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乡镇政府驻地、重要道路和商业设施等人流、车流密集地区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参考时段:上午6:00-10:00,下午14:00-18:00),每天清扫不少于2遍,并做好全天巡回保洁;其他农村区域每天清扫不少于2遍,并做好定时巡回保洁。
4、保洁员职责要求。保洁员应负责责任区内道路、河道、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并做到全天候巡视保洁;对保洁区域范围内发生垃圾乱倾倒、垃圾焚烧等现象的要及时制止并通知镇村;所在保洁区域发现建筑垃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要及时通知镇村清理,大件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要做好保洁区域垃圾桶(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清洁、保养;保洁区域内垃圾桶要按要求规范整齐放置,未按要求放置的要及时调整到位。
(二)收集转运方面
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集中处理”,保洁员应及时将村庄公共垃圾桶里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机动车辆能到达的情况下,垃圾清运路线要尽量向村庄延伸),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及时将垃圾收集点里的垃圾收运至乡镇垃圾转运站或末端处置设施,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要根据《宁国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建设规划方案》要求,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收集转运车辆、设备和作业人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要采用桶(箱)装车载的收运模式,要选用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车,生活垃圾收集车应符合《垃圾车》(QC/T 52)的规定,收运途中不得出现遗撒、滴漏;农村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运输,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预约收集运输,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定点分类运输,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不应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
设施运行管护方面
垃圾桶(箱):要做好户外使用公共垃圾桶的日常清洗、维护和更换,垃圾桶(箱)不得出现无盖,有盖未盖,桶身污损,箱体锈蚀等现象。
2、垃圾收运车辆: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有固定停放场所,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标志清晰、齐全,车身无锈蚀、无垃圾,杜绝拖挂、抛洒垃圾等现象;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禁止“带病”上岗作业,并按照规定上牌、领证、年检和购买保险。
3、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应及时清运,不得积存,垃圾收运后对收集点内及周边进行彻底清扫,定期喷洒消毒药水;规范卫生保洁措施,每周对收运设施至少清洗一次。
4、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站管护应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的规定,制定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收集车辆到达转运站后应按规定倾倒垃圾,垃圾随到随压并密闭储存,倒空的车辆应及时离开卸料区,车体及收集箱需清理干净,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对作业区进行清洗打扫,转运站做到站内场地整洁清爽,无垃圾撒落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无明显异味;转运站供电、给排水、除臭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修复;应定期对压缩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检测;站区内应定期消杀,防止蚊蝇、蟑鼠等滋生;转运站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识破损时应及时更换;转运站应设置必要的通风装置;转运站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渗滤液必须收集,应配套建设污水收集池,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可排到污水处理厂或用吸污车送至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严禁乱排乱倒污染环境。
(四)应急管理方面
市场化服务公司应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和紧急突击任务时要听从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和调度;节假日期间和旅游旺季要加强巡回保洁、增加清运频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及时清运。
完善招标程序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完善招标文件,明确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和设施管护等要求,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实行公开招标,依照规定对竞标企业从业资格、业绩、属地办公和配套设备等设立门槛条件。
三、加强监督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质量监督考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督促市场化服务中标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服务。要督促市场化服务公司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维护,做好节假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化服务考核制度,将考核和支付费用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请各乡镇、街道于2021年6月底前将市场化服务考核方案报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备案(联系人:徐盼 4037079)。
附件:1.《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
2.《宁国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建设规划方案》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