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三津中学:
你校上报的《关于宁国市三津中学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关于宁国市三津中学更改校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宁国市三津中学核准举办者由汪宏美、瞿国庚变更为汪宏美,同意宁国市三津中学更名为宁国上师三津学校,办学层次仍为完全中学,同时到有关部门完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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