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市中介服务市场,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办〔2021〕10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宁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四送一服”营商环境组〔2021〕3号)文件精神为起草依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但在涉及行政权力的中介服务中,由于部分领域中介机构数量少、行业竞争不充分,导致中介服务收费高、质量差、耗时长等“中介不中”的问题,中介机构服务质效已经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为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破除审批服务前置障碍,促进行政审批、项目落地再提速,我局牵头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拟定相关管理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5年4月起,国务院正式开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监管。为进一步统一思路、提高认识,把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市数据资源局多次前往苏浙等先行先试区实地察看调研,并在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四、工作目标
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建设宁国市网上中介超市。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向中介机构购买作为行政管理必要条件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五、主要任务
本细则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明确中介超市管理运营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审计、行业协会等部门职责;二是邀请中介机构入驻,明确中介机构的入驻条件、具体材料、入驻申请具体流程、信息变更等要求;三是规范中介机构选取流程和选取方式;四是明确失信行为内容,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五是明确投诉处理有效期、投诉方式、投诉人条件、投诉受理等要求;六是明确对中介超市管理运营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财政性资金项目业主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不良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意见。
六、创新举措
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建设宁国市网上中介超市,明确四种选取方式(择优选取、竞价选取、均价比选、自主谈判),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在中介机构完成服务项目后,项目业主服务满意度评价和行业主管部门评价结合,形成该中介机构的星级评定结果,作为项目业主“择优选取”和中介超市末位淘汰的依据,作为优质中介机构进入线下中介超市的依据,多维评价倒逼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质效。对中介机构存在的失信行为,作出暂停承接中介服务、清退出中介超市的决定。利于形成公平竞争、执业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七、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宁国市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徽常满意·在宁舒心”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推进。
建立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高效管理机制,研究落实有关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重要举措,商定宁国市中介机构管理服务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督促责任落实,统筹指导中介机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进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解读机关: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汤红剑
联系方式:40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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