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类型
名称及文号
清理意见
清理意见及理由
1
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国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宁政规[2019]1号
保留
无
2
宁国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宁政规[2020]3号
3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财政
收回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2018〕1号
拟宣布失效
暂行办法2年已过期
4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宁政规[2016]12号
废止
暂行办法2年已过期,新修订文件已出台
5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宁政规[2017]3号
1、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应将本部门制定和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清理建议填入本表。
2、“文件类型”栏应填写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
3、“清理意见”栏应当填写拟保留、拟宣布失效、拟废止、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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