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办关于汛期隐患排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汛期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为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力度,由党委书记、局长彭小强总负责,并成立以局党委委员、农办副主任为组长的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汪卫东,成员:章军、吴晓彬
联系乡镇:青龙乡、方塘乡
第二组组长:熊朝梁,成员:汪桂娟、张玉
联系乡镇:梅林镇、河沥街道
第三组组长:徐双喜,成员:赵林火、李佳新,袁长梦云
联系乡镇:宁墩镇、万家乡、南极乡
第四组组长:龚广彬,成员:方义成、黄国林、张联系乡镇:港口镇、竹峰街道、西津街道
第五组组长:胡巍,成员:丁建国、董伟、程爱民
联系乡镇:云梯乡、仙霞镇、中溪镇
第六组组长:葛联合,成员:龙浩洋、吴瑕、李顺
联系乡镇:甲路镇、胡乐镇、霞西镇
第七组组长:甘标,成员:朱梅、明晶、朱亦霏
联系乡镇:汪溪街道、南山街道、天湖街道
二、排查时间及排查主要内容
(一)排查时间
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
(二)排查内容
1、加大在建涉水项目推进力度
督促各项目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年度在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优先建设项目区农田灌排水利工程,强化施工组织,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力量,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主汛期前完成2020年度全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新建项目区防汛抗旱安全。对于跨汛期实施的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水多发时期,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
2、做好万方以上大塘安全检查工作
对于10万方以下及1万方以上的大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人员,巡视管护人员,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定期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大塘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放水设施及管理观测设施等枢纽建筑物进行重点检查。1、挡水建筑物要求:坝体无杂草丛生,排水畅通,坝体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害及动物洞穴等;近坝水面无冒泡、漩涡等异常现象;近坝岸坡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2、泄洪建筑物检查要求:溢洪道无堵塞、拦鱼网,岸坡及边墙稳定,溢洪时不会冲刷坝体及下游坝脚等。3、放水设施要求:输、泄水涵(洞)进出口无渗漏,管(洞)身无损坏、渗漏等情况;闸门及启闭设施无锈蚀、弯曲,操作顺畅,电气设备等正常工作。4、其他要求:上坝道路完好,管理标识、标牌完整、清晰。
三、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每次隐患排查工作,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根据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
要对本单位所负责在建涉水工程等项目,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一个不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四)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工程相关负责人,并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短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演练力度,全面普及日常防灾避险知识,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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