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皖应急〔2021〕80号,以下简称《危化预案》),《危化预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又有哪些特点?安徽省应急管理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大华同志对此进行了解读。
《危化预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的要求。同时,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危化预案》共包括了8大部分,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组织机构和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具体领域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
《危化预案》首先明确了预案的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省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协调。
《危化预案》还规范了组织指挥体系。省级层面,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政府是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省政府领导下,设立省危化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地方层面,市、县级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
《危化预案》在现场指挥权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省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市、县级政府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省级机构,在其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危化预案》另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响应分级。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以及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家组织指导应对)。省级层面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由省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下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由省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省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县级人民政府响应等级可参照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以上就是《危化预案》的背景和主要特点,更多解读信息和《危化预案》原文请前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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